《经》曰:“丁庚坤上是黄泉,乙丙须防巽水先。甲癸向中忧见艮,辛壬水路怕当乾。”此指四局旺向,水出本局临官之位,谓之杀人黄泉也。
《经》曰:“辛入乾宫百万庄,癸归艮位发文章。乙向巽流清福贵,丁坤终是万斯箱。”此指四局墓向,水出本局绝位,谓之救贫黄泉也。
本文探讨水局阴龙、阳水,立乙辰墓向,如何利用救贫黄泉,以及怎样避开杀人黄泉。
所谓水局,即“辛壬会而聚辰”。
如果布局合理,则人旺财旺,正如杨公所言“乙向巽流清福贵”。
如果布局错误,则犯杀人大黄泉,正如杨公所言“休囚反逆生灾害”。
一.救贫黄泉
阴龙,右旋辛龙。山龙属阴,十二长生逆排,见图第四层绿字。
阳水,左旋壬水。水龙属阳,十二长生顺排,见图最外层蓝字。
前提
左边河流壬子位上流来,绕过堂前;右侧河流从庚申位上流来,两水汇合,从巽巳位上流走。
辛龙属阴,右旋入首,宜配左旋壬水阳水。
立乙辰墓向:辛山乙向、戌山辰向。
结论
辛龙和壬水,都墓在“辰”位,因此,“辰”位是辛龙和壬水之玄窍。
“龙、水、向”三家之死绝禄存位最适合放水,正合杨公所说:“乙向巽流清福贵。”
《地理原真》说:“此乙辰墓向,放巽水去,谓之救贫黄泉。即《经》所谓:‘生与旺而同归,人与财而咸吉。’”
二.杀人大黄泉
河水来去与上述相反,稍不小心,即犯杀人大黄泉。
河流,不是从建筑左侧的壬子方流来,而是从明堂的巽位流过来,倒向建筑的左边,从亥子方位流走。
遇到这种情况,不可再立水局墓向。如果不明白其中道理,仍立水局墓向,那么,这属于收“龙、水、向”三家之死绝水上堂,正如杨公所言“休囚反逆生灾害”,又叫“墓绝倒冲”,这便合了“乙丙须防巽水先”这句话。
《地理原真》说:“此乙辰墓向,收巽水来,谓之杀人黄泉。”
附录
延伸论述之一
上图,实际是木局阴龙、阳水,借用水局之墓向。
假如内水口出巽方,外水口出坤未方,应以外水口为准,这本属木局,即金羊收癸甲之灵。也可以借用水局的墓向,立:辛山乙向、戌山辰向。
癸龙属阴右旋,甲木属阳左旋。
阴龙十二长生逆排:生卯、旺亥、墓未。
阳水十二长生顺排:生亥、旺卯、墓未。
事实上,内水口出衰方,外水口出墓方,正合:“惟有衰方可去来。”这就是古书所说:“借墓局亦佳。”
值得一提是,这毕竟是木局,外水口仍要从坤未位流出。
延伸论述之二
我们用图示的方式来辨别一下,以防错乱。
假如,申、庚、酉、辛龙来,左旋入首,作金局论,即丁阴龙,庚阳水。
庚金长生在巳、旺在酉、墓在丑、养在辰。
如果立乙辰向,则属于金局养向。巽巳方有水流来,是生水朝堂,属本龙长生水。
所以,壬、子、癸龙来,左旋入首,立乙向,巽巳方有水流来,就不能当作杀人黄泉。
附古籍
水局,配立乙辰墓向,系右旋辛金阴龙(辛壬会而聚辰)。辛金长生在子逆行,旺在申,墓在辰,配左旋壬水阳水,长生在申顺行,旺在子,亦墓在辰,是辛壬龙水之玄窍,俱归辰库,乃“辛壬会而聚辰”。配立本局乙辰墓向,收两肋生旺水,夹拱绕抱朝堂。如水从左边乾壬位上发源,又有右边庚、坤、申冠旺等水,齐会绕堂出巽,巽巳同宫,为龙、水、向三家之死绝禄存位,宜放水去,合“乙向巽流清福贵”。此乙辰墓向,放巽水去,谓之救贫黄泉。即《经》所谓:“生与旺而同归,人与财而咸吉。”
如右旋癸水龙,即系木局设有内水口(穴场前面河流多,去水口也多,一般来讲,距离坟场最近的叫内水口,稍远的叫外水口)出巽,亦可立此向,谓之借墓局亦吉,所谓“衰方水可去来”之谓也。
又如右旋辛龙,立乙辰墓向,如水不从左边乾壬而来,反自巽位来倒左者,是收龙、水、向三家之死绝水上堂,则谓之“休囚反逆生灾害”,又谓之“墓绝倒冲”,便合“乙丙须防巽水先”。此乙辰墓向,收巽水来,谓之杀人黄泉。
如申、庚、酉、辛龙入首左旋,作庚金论。庚金起长生在巳,旺在酉,墓在丑,养在辰。如立乙辰向,是金局养向也,虽有巽巳水来,又系金局龙,长生水也。故左旋庚酉庚金龙,立乙辰养向,有巽巳水来,巽巳同宫,庚金生在巳,乃生水朝堂,不得误作杀人黄泉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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