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经》曰:“丁庚坤上是黄泉,乙丙须防巽水先。甲癸向中忧见艮,辛壬水路怕当乾。”此指四局旺向,水出本局临官之位,谓之杀人黄泉也。
《经》曰:“辛入乾宫百万庄,癸归艮位发文章。乙向巽流清福贵,丁坤终是万斯箱。”此指四局墓向,水出本局绝位,谓之救贫黄泉也。
本文探讨木局阴龙,立丁未墓向,如何利用救贫黄泉,以及怎样避开杀人黄泉。
所谓木局,即“金羊收癸甲之灵”。
如果定局合理,则人旺财旺,正如杨公所言“丁坤终是万斯箱”。
如果定局错误,则犯杀人大黄泉。
注:龙与水的阴阳,根据实地具体情形而定。其理论源自古籍。
一.救贫黄泉
阴龙,右旋癸龙。山龙属阴,十二长生逆排,见图第四层绿字。
阳水,左旋甲水。水龙属阳,十二长生顺排,见图最外层蓝字。
前提
左边河流从寅甲位上流来,绕过堂前;右边河流从乾亥位上流来,堂前汇合,从坤位上流走。
立墓向:癸山丁向、丑山未向。
结论
癸龙和甲水,都墓在“未”位,因此,“未”位是癸龙和甲水的玄窍。
“龙、水、向”三家之死绝禄存①位最适合放水,正合杨公所说:“丁坤终是万斯箱。”
《地理原真》说:“此丁未墓向,总以收两肋生旺水,夹拱缠护朝堂,会合同归墓绝位而去,方谓之‘生与旺而同归,人与财而咸宜。’”
①禄存,三合风水的绝位和胎位。
二.杀人黄泉
河水来去与上述相反,稍不小心,即犯杀人大黄泉。
河流,不是从建筑左侧的寅甲方流来,而是从明堂的坤位流过来,倒向建筑的左边,从寅甲方位流走。
遇到这种情况,不能再立墓向(癸山丁向、丑山未向)。如果不明白其中道理,仍立墓向,那么,这属于收“龙、水、向”三家之死绝水上堂,正如杨公所言“休囚反逆生灾害”,又叫“墓绝倒冲”,这便合了“丁庚坤上是黄泉”这句话。
《地理原真》说:“此丁未墓向收坤水来,谓之杀人黄泉也。”
附录1
延伸论述之一
上图,实际是火局阴龙,借用木局之墓向
假如内水口出坤方,外水口出乾辛方,应以外水口为准,这是火局,即乙丙交而趋戌。也可以立木局的墓向:癸山丁向、丑山未向。
乙龙属阴右旋,丙水属阳左旋。
阴龙十二长生逆排:生午、旺寅、墓戌。
阳水十二长生顺排:生寅、旺午、墓戌。
事实上,内水口出衰方,外水口出墓方,正合:“惟有衰方可去来。”这就是古书所说:“借墓局亦佳。”
值得一提是,这毕竟是火局,外水口仍要从辛乾位流出。
延伸论述之二
我们用图示的方式来辨别一下,以防错乱。
假如,亥、壬、子、癸龙来,左旋入首,作壬水论。壬水长生在申、旺在子、墓在辰、养在未。如果立丁未向,则属于水局养向,坤申方有水流来,是本龙长生水。
所以,壬、子、癸龙来,左旋入首,立丁向,坤申方有水流来,就不能当作杀人黄泉。
附2 古籍
木局丁未墓向,系右旋癸水阴龙(金羊收癸甲之灵)。癸水起长生在卯逆行,旺在亥,墓在未,当配左旋甲木阳水。甲木起长生在亥顺行,旺在卯,亦墓在未,是癸甲龙水之玄窍,俱归未库,乃“金羊收癸甲之灵”,立本局丁未墓向。如水从左边寅甲位上发源,绕堂出坤,坤申同宫,为龙、水、向三家之死绝禄存位(绝胎位为禄存水),宜放水去,合“丁坤终是万斯箱。”此丁未墓向,总以收两肋生旺水,夹拱缠护朝堂,会合同归墓绝位而去,方谓之“生与旺而同归,人与财而咸宜”。
如右旋乙木阴龙(乙丙交而趋戌),有内口(内水口。水口分为内水口和外水口。距离坟场最近的叫内水口,稍远的叫外水口。)出坤,亦可立此向,谓之“借墓局亦佳”,盖合“惟有衰方可去来。”仍须有外水口出辛乾位上,盖乙木则火局故也。
如右旋癸龙,立丁未墓向,若水不从左边寅甲而来,反自坤位水来倒左者,是收龙、水、向三家之死绝水,上堂则谓之“休囚反逆生灾害”,又谓之“墓绝倒冲”,便合“丁庚坤上是黄泉”。此丁未墓向收坤水来,谓之杀人黄泉也。
又如亥、壬、子、癸龙入首左旋,作壬水论。壬水起长生在申,旺在子,墓在辰,养在未。如立丁未向,则水局养向也,虽有坤申水来来,又系本龙长生水也。故左旋壬子癸龙,立丁向,有坤水来,则不得作杀人黄泉论。
转载请注明:贞吉网 » 图解·丁庚坤上是黄泉之“丁未”墓向